2020年11月18日,栖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栖霞市志远面食店生产经营的“大饼”执行栖霞市食品安全抽检。经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检验,“大饼”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检验结果不合格。2020年12月16日,经报局领导批准,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栖霞市志远面食店存在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该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2021年2月22日,栖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28.00元;
2.处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整,上缴国库。
上述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仟壹佰贰拾捌元整(512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