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一是完善推广市场监管风险管控系统。指导推动各盟市结合“风险点责任链”管控体系建设,分领域、分行业、分批次于6月底完成重点市场主体入驻工作。开展监管人员和监管企业“风控系统”操作培训,确保熟练使用平台各项功能。二是推动“滚动式”督导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区选取一批有经验的专家和执法人员建立检查员库,制定“滚动式”督导检查指南和实施意见,实现“滚动式”督导检查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开展“滚动式”督导检查,强化督导落实,提升执法办案效果。三是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加强抽样检验和隐患排查,严格落实4批次/千人的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做到对生产企业、“三小”食品、餐饮食品全覆盖;继续做好京蒙两地食品生产环节省际互查工作;严格落实疫苗管理相关制度,提高部分疫苗有效性抽检比例;开展血液制品、特殊药品、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中药饮片、医疗器械“清网”等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和执法力量建设。四是守住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加强特种设备风险研判、隐患排查和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风险清单,实施风险分级管控,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探索社会力量参与电梯安全质量管理,引入保险机构进行第三方监督,通过“保险+服务”试点,实现电梯安全管理由行业监管为主转向社会综合治理;加大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等检查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可控;加强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大针对妇女、儿童、学生等特殊群体用品,家居用品,服装鞋帽等消费品,以及危化品、油品、电线电缆、煤炭等产品,絮棉、毛绒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
二、深入开展“衣食住行”领域专项整治
把“衣食住行”四大领域整治与市场监管总局部署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双打办”协同作用,建立健全部门、社会、市场、消费者协同机制,推动“衣食住行”领域整治工作更加科学有效。一是“衣”的领域。以整治防护口罩、学生校服、絮片类服装、绒毛服饰制品和品牌纺织类产品等为重点,让老百姓“穿”得称心。二是“食”的领域。以整治农村牧区食品、滥用添加剂“两超一非”等为重点,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三是“住”的领域。以整治装修建材、电梯运维管理、水电气暖收费和家居用品等为重点,让老百姓“住”得舒心。四是“行”的领域。以整治汽车4S店、石油化工产品、汽车配件、老旧电梯等为重点,让老百姓“行”得安心。
三、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一是实施助推特色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围绕内蒙古自治区特色优势产业,找准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分析、梳理产业和产业链相关企业质量提升需求,从服务一企向服务一业、服务一域延伸,把产业链上涉及的重点企业全部纳入服务范围,集成各部门职能和优势开展服务,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做好质量强区和质量提升行动,推广卓越绩效管理、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助推全区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深入开展标准化提升行动。围绕我区优势特色产业,建设工业、农牧业、服务业等领域20个高标准体系;继续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标国内先进标准和国际标准,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标准化改革创新,继续抓好乳业、稀土两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积极创建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试点,辐射带动我区服务业规范化发展。三是深入实施“蒙”字标认证、打造内蒙古品牌行动。严格按照“蒙”字标品牌管理规范,不断完善“一链两平台”建设,将质量链管控布局到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发挥“蒙”字标认证在内蒙古品牌建设中管控风险、质量支撑、品质保证等重要作用,有效消除区域品牌的质量风险;聘请知名机构为贯标企业提供营销策划和质量管理咨询,协调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有效对接市场,全力推动优质农畜产品品牌走向全国、走向世界。四是大力推动民族传统奶制品产业发展行动。开展首批试点示范创建验收,全面摸底奶制品安全和质量状况;做好民族传统奶制品标准供给服务,补充完善检验检测设施设备,将传统奶制品纳入各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增加全覆盖检测频次;深化局校合作共建机制,开展工艺改进、生产过程标准制定、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加强从业者管理、技术、销售等各类培训,年内力争培训 5000人次以上;深入宣传产业政策、先进典型、优质品牌,组织召开产业发展推进会;开展民族传统技艺保护研究,举办传统奶食制作技能比赛,推出一批传承人;拓宽营销平台和营销手段,引导更多的旅游景区建立传统奶制品展示、加工演示区域,扩大传统奶制品的美誉度、影响力。五要全面启动检验检测能力提升行动。指导推动各盟市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质量基础设施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因地制宜搭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立质量基础要素协同服务的流程和机制;积极争取国家级质量技术机构扶持,加强与区外一流科研技术服务机构合作,引入优质技术服务力量,组织专家开展特色优势产业链质量诊断,着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开展技术比武、能力验证,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机构的专业能力,为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不断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高“一网通办”的质量和效率,加快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等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做好规范经营范围与经营许可间对应表述等相关工作,助力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深入推进注销登记便利化改革,抓好扩大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全国试点工作;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安排,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二是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有效提高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覆盖率和质量。开展企业风险分类监管,研究制定自治区企业风险指标体系,将企业风险分类与双随机抽查检查相结合,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三是强化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依托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口和信息服务网点,鼓励盟市建立综合公共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注册咨询、保护等相关信息“全链条”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作用;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构建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四是加大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管力度。持续整治铁路、民航等物流领域乱收费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行业协会相关收费等,保障惠企政策落实;深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继续开展环保电价检查,对燃气、自来水表安装、更换过程的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大力开展反垄断执法,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业秘密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地方立法工作。
五、强化监管基础
一是加强法制建设。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建设,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内部举报奖励办法》《罚没物品管理办法》等制度性规定;推动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商业秘密保护和反不正当竞争等地方立法,完善综合行政执法相关配套措施。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化平台作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推进智慧监管,提高监管执法现代化水平。三是夯实监管基础。推动基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的工作力度,强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编制实施好自治区市场监管“十四五”规划,着力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