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标法舆情动态 >> 食品安全动态 >> 销售“三无”进口毛肚,成都市金牛区这家店被罚208.59万元!

销售“三无”进口毛肚,成都市金牛区这家店被罚208.59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1  来源:成都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自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依法严查严办民生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民生安全底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市场上的冷冻产品能否放心购买?
 
  火锅店的毛肚能吃吗?
 
  遇到使用“回收油”的商家该怎么办?
 
  别担心,自开展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以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行业,以及农村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依法严查严办民生领域违法违规案件,以实际行动保障民生安全底线,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为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着力化解和防范市场风险,现在督督熊为大家公布第一批典型案例(上)。
 
  郭某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的进口牛肚案
 
  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成都某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库房检查时,发现该库房内存放有外包装上无中文标签标识、也无检疫合格标志的牛肚产品。
 
  立案查明
 
  当事人郭某从2020年6月开始,租用该冻库从事鲜冻肉类产品经营,未办理营业执照。
 
  经营期间,在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义务的情况下,陆续购进无中文标签标识的牛肚829件(净重13486.5kg)用于经营。
 
  该批牛肚产品均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截至被查获时,因产品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67432.5元。
 
  违反法律法规
  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合并处罚如下:
 
  1、警告;
 
  2、没收未经检疫的进口牛肚829件(净重13486.5kg);
 
  3、罚款1016450元。
 
  林某运输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毛肚案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分局在路口检查时,发现一辆面包车上有约1吨重的鲜毛肚,驾驶员(货主)林某现场不能提供有关进货票据。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随即对林某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林某经营一家冷冻食品经营部,去年底通过微信联系一王姓人员,在双流航空港购买了1065.5公斤的鲜毛肚,向王某转账付款122700元,用货车运回。
 
  林某没有进行任何进货查验手续,运回的毛肚分别装在30个编织袋里,外包装上没有任何厂家信息、标识等。
 
  后经查明,王某销售给林某的这批涉案毛肚产地为伊朗,且无《进口通关证》检验检疫证明文件、《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等手续。

  违反法律法规
  金牛区市场监管局给予林某以下行政处罚:
 
  1、警告;
 
  2、没收毛肚1065.6公斤;
 
  3、罚款2085900元。

  成华区某火锅店使用回收食品作原料生产食品案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称:辖区内某老火锅店涉嫌使用回收油制作锅底。
 
  在对其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厨房存放有回收火锅油。
 
  经过调查和询问,确认该店把客人吃剩的锅底进行过滤,将过滤后的油脂加入新油重新加热炼制,加入香料重新调配成新锅底后再销售给顾客,构成了加工“回收油”作为食用原料生产食品的违法行为。
 
  因涉嫌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案已移送至公安机关。
 
  2021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将持续到年底,我们将聚焦10大民生领域。
 
  10大民生领域
 
  01
 
  销售药残超标的畜产品、水产品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出“瘦肉精”的肉类,以及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生产经营注水猪肉等;
 
  02
 
  生产销售“偷工减料”劣质钢筋、线缆;
 
  03
 
  生产销售劣质儿童玩具;
 
  04
 
  宣称减肥和降糖降压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药品现象;
 
  05
 
  中介机构“乱收费”现象;
 
  06
 
  翻新“黑气瓶”;
 
  07
 
  农村市场“山寨”酒水饮料、节令食品,包括市场混淆、侵犯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行为;
 
  08
 
  “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等;
 
  09
 
  火锅类餐饮业“地沟油”专项整治;
 
  10
 
  白酒品质提升执法行动。
 
  集中整治市场流通领域突出问题
 
  通过查办一批重点案件
 
  严惩一批违法主体
 
  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为每一位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