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泰国农业部提交了一份关于龙眼出口到中国的龙眼包装厂的改进报告:
(1)加强管理果园和龙眼采摘。防止、消灭、分离粉蚧滋生的龙眼。
(2)加强包装厂的管理。设立了更多的害虫检查站,管理照明灯和害虫监测设备等基础设施。
(3)完善检验和颁发植物检疫证书(Phytosanitary certificate; PC)。将66家包装厂的抽样率从3%提高到 10%。如果是第一次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将暂停颁发植物检疫证书7天;如果是第二次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暂停颁发植物检疫证书3个月。对于未列入66家包装厂清单的其他包装厂,泰国农业部将加大产品随机抽查的力度,抽样率从3.5%持续提高到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