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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 (粤环办〔2021〕54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31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核心提示: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厅函〔2021〕214号),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厅机关各处室、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1〕17号),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环办厅函〔2021〕214号),办公室组织制定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经厅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1年8月30日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扎实做好生态环境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厅政务公开质量,服务和保障公众生态环境知情权,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结合我厅工作实际,制定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大重点领域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力度

(一)做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信息公开。视情况公开水源保护区调整信息、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及质量状况。公开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业炉窑、锅炉整治等重点工作相关信息。公布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名单,公开“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信息。公开我省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有关情况。做好我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公开我省“无废城市”建设情况。公开我省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年度报告和自动站空气吸收剂量率实时数据。(水处、海洋处、大气处、生态与土壤处、固体处、核安全处)

(二)做好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工作部署及要求,做好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情况的公开。主动公开约谈政府、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有关情况。(监察综合处、监察一处)

(三)做好应对气候变化相关信息公开。围绕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公开碳排放权交易相关的配额分配方案、交易信息、控排企业名单等。鼓励企业公开温室气体排放相关信息。(气候与交流处)

二、加强生态环境重大政策解读,增强回应关切效果

(一)不断优化政策发布解读方式。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我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等重大政策措施的发布解读。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动画、短视频等方式开展深入解读,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宣教科技处、各有关处室)

(二)做好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信息主动公开。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好广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重点领域专项规划公开工作。系统解读各项规划总体思路、目标指标、重点任务、政策措施等内容,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我省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工作。(综合处、各有关处室)

(三)增强回应关切效果。做好生态环境舆情收集工作,密切关注因涉及公众切身利益以及环境突发事件等引发的重大舆情,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防止误解误读,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宣教科技处、各有关处室)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做好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及时在生态环境厅公众网上更新本系统实施的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方便公众查询使用。逐步清理、摸清底数,有步骤推进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通过生态环境厅公众网公开本部门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并实现动态更新调整。(法规处、各有关处室)

(二)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不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推动行政许可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优化办事流程,做好各类行政许可受理、批复等环节信息公开,让办事人动态掌握办事进展,最大限度实现网络化、透明化办事,提升网上政务服务效率和公众办事满意度。(办公室)

(三)加强政务新媒体的建设与监管。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发布政务信息,不断完善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保密审查主体责任和审批流程,确保政务新媒体平稳高效运行、信息内容安全。(宣教科技处、宣教中心)

四、强化制度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

(一)推动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推动企业事业单位按要求公开环境信息。(办公室)

(二)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要求,进一步做好基层领域政务公开,更好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办公室)

(三)强化服务理念,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围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要求,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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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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