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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5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1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近期,兵团市场监管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等21类食品41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样品414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发现问题主要是微生物、农药残留不达标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一、克拉玛依区五五新镇庭州牛肉拉面馆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二、五家渠碧泉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三、五家渠土墩子农场日日鲜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乌鲁木齐大众喜食品加工厂的淀粉制品(火锅粉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四、胡杨河市华来商行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五、霍尔果斯市小陈杨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石河子)。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兵团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2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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