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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正式征求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8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CADA微信号
核心提示:10月2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正式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公开征求意见。
  10月22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发布关于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橡胶材料及制品》等3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食标秘发〔2021〕12号),正式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修订任务来源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项目,适用于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其中,第一法密度瓶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二法酒精计法适用于酒(除啤酒外)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三法气相色谱法适用于无醇啤酒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第四法数字密度计法适用于酒和食用酒精中的乙醇浓度(酒精度)的测定。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以下变化:
 
  1、标准修订充分考虑饮料酒行业发展,主要参照OIML-ITS-90国际酒精度表,扩展了GB 5009.225-2016标准中附录A.1酒精水溶液密度和乙醇含量(酒精度)对照表(20 ℃)和附录B.1 酒精计温度与20 ℃乙醇含量(酒精度)换算表的范围;
 
  修订了附录B中90%vol以上温度和酒精度的间隔;
 
  修订了密度瓶法的适用范围;
 
  修订了酒精计法的原理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气相色谱法的适用范围、仪器条件及部分内容;
 
  修订了数字密度计的名称、原理、适用范围及校正。
 
  对修订的方法进行了系统研究,并开展实验室间方法验证。
 
  2、密度瓶法,范围增加了食用酒精。
 
  3、酒精计法,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规范整理,使其更简单明了。
 
  4、气相色谱法,范围从适用于葡萄酒、果酒、啤酒修改为无醇啤酒。
 
  5、U型振荡管数字密度计法,测试范围从适用于啤酒、白兰地、威士忌和伏特加扩展为食用酒精和酒。
 
按照通知要求,反馈意见需于2021年11月20日前登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信息系统(https://sppt.cfsa.net.cn:8086/cfsa_aiguo)在线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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