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端午节”前,为切实防范食品安全风险,保障节日期间消费者消费安全,四川、深圳、河南、浙江、江苏等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粽子等端午节令性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工作。据食品伙伴网不完全统计,截止到6月25日,各地共抽检4651批次食品,不合格食品6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粽子、绿豆糕、大豆油、糯米酒、小龙虾、黄鱼、黄鳝。
据食品伙伴网不完全统计,截止到6月25日,有黑龙江、江西、湖北、四川、广西、深圳、宁夏、河南、吉林、天津、安徽、河北、山西、内蒙古、上海、湖南、重庆、陕西、浙江、江苏、广东、海南、福建、甘肃24个地区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了粽子等端午节令性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据统计,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抽检粽子243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2019年各地通报不合格粽子1批次)。不合格原因涉及商业无菌不合格2批次;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污染超标问题4批次;糖精钠、山梨酸等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问题4批次。这些不合格粽子主要由四川、深圳、宁夏、河南、陕西、浙江、江苏、广东8个地方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的。
另外,6月2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4号〕中通报了2批次粽子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港式五香肉粽和红豆粽,不合格原因涉及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食品伙伴网提醒消费者,选购粽子时,应选择储藏条件较好、符合卫生要求的正规商场、超市和市场;选购预包装粽子时注意标签信息是否齐全,如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购买后应保存购物凭证;若通过网络渠道购买粽子,应选择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店铺,警惕网络骗局。此外,食用粽子要科学,粽子大多属于高糖(高淀粉)、高能量食物,食用时,最好搭配一些蔬菜、汤羹等,既均衡营养,又有助消化。糖尿病、三高、肝胆等疾病患者一定要控制食用量。即使是身体健康的人,一次也不宜过量食用,以免胃肠负担过重,造成消化不良。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 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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