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2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餐饮食品共2类产品301批次,其中4批次粮食加工品不合格,涉及食品添加剂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2批次样品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为:海口琼山馨骏米粉小作坊生产销售的米粉;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海口名门店销售的河粉。
二氧化硫、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还有2批次不合格样品为:海口美兰文泉凉皮加工坊生产销售的凉皮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澄迈老城丰隆副食商行销售的桂林米粉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保鲜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苯甲酸及其钠盐的安全性较高,少量苯甲酸对人体无毒害,可随尿液排出体外,在人体内不会蓄积。若长期过量食入苯甲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肝脏功能产生一定影响。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防腐剂超范围使用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超范围使用了该添加剂,或者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含有该添加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5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foodmate.net。
详情请关注
http://info.foodmate.net
客服电话:0535-2129301
客服QQ:24329993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