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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报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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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品41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食品41批次样品,检出3批次不合格样品。

  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分别为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销售的、标称灵川县松泉酒厂生产的“雄鞭雄睾酒”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酒精度不合格。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也有可能是生产者的检验器具未准确计量,检验结果出现偏差的情况。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横县板路惠民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醇”,不合格项目为:三氯蔗糖不合格。

  三氯蔗糖,俗称蔗糖素,是一种高倍甜味剂,是唯一以蔗糖为原料的功能性的甜味剂,甜度为蔗糖的600倍。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三氯蔗糖。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产品口感而超范围使用三氯蔗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广西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桂林、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钦州、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被抽样单位
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检验机构
备注
1
灵川县松泉酒厂
灵川县灵青路西侧
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
浦北县北通镇新街
雄鞭雄睾酒
500ml/瓶
/
2020-04-20
酒精度║34.7%vol║38±1.0%vol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
灵川县松泉酒厂
灵川县灵青路西侧
浦北县北通镇佳汇超市
浦北县北通镇新街
雄鞭雄睾酒
500ml/瓶
/
2019-01-08
酒精度║34.8%vol║38±1.0%vol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3
广西巴马长寿老酒酒业有限公司
巴马县新建路245号
横县板路惠民超市
广西南宁市横县南乡镇板路市场内
巴马醇
500mL/瓶
/
2015-10-14
三氯蔗糖║0.0224g/kg║不得使用
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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