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0月7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了第2020-167号告示,修改《转基因生物国家间移动等相关综合告示》的部分内容,其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 将转基因生物国家间移动等相关综合告示中的权限委托给保健福祉部疾病管理厅。
2. 就转基因生物风险审查协商,应与疾病管理厅协商转基因生物给人体带来的影响。
3. 试验、研究用转基因生物的进口及标示、处理管理等相关事项必须经过疾病管理厅的许可或申报。
4. 工业用转基因生物的人体危害性需要与疾病管理厅的协商及审查。
5. 将保健医疗用转基因生物的风险评估、审查、进口、生产许可、标示、处理管理等相关事项规定为疾病管理厅的权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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