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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标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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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关于咨询: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标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
  来信内容:
 
  领导好,咨询一下,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1.算不算转基因食品?2.是否需要在就餐大厅作显著标识?感谢。

  答复内容:
 
  陈先生(女士):
 
  您好!您关于“餐饮服务单位使用转基因大豆油加工的食品需不需要标示”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要求,餐饮单位在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法食材,是可以正常使用的,转基因食品国家法律法规有相关要求,比如食用油,就需要标注。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经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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