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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新发布了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颜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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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0月9日,泰国政府公报刊登泰国公共卫生部发布的第417和418号公告,上述公告法规重新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
      食品伙伴网讯      泰国公共卫生部10月19日消息:泰国政府公报10月9日刊登该部发布的第417和418号公告,重新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

          上述公告内容概括如下所述:

            1、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17号公告内容包括,废止了具体食品标准法规规定的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规定应执行第418号公告规定的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

            2、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17号公告废止的具体食品标准法规,涉及的食品类型包括:花生油,棕榈油,椰子油,巧克力,婴儿配方奶粉和幼儿配方奶粉,婴儿配方食品和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电解质饮料,茶,咖啡,密封包装的豆浆,某些种类的调味料,鱼露,醋,油脂产品,黄油,奶油,蜂蜜,密封包装的果酱和果冻,酥油,牛油,凉茶,源自大豆蛋白的调味品,人造黄油产品和混合黄油产品,牛奶,调味牛奶,发酵牛奶(酸奶),冰淇淋。

            3、泰国公共卫生部第418号公告内容包括,食品添加剂的限量标准,食品分类系统,食品添加剂限量标准的备注信息。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国际标法部编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国际标法部负责英语、俄语、日语、韩语、泰语、越南语及西班牙语等相关国家及地区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和信息动态的监控及分析,同时为各企业提供标签审核、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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