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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出5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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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2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品质未达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1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0年第4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品质未达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其中,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西安浐灞生态区卜蜂莲花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天津市静海县兴隆炒货厂生产的干炒瓜子,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杨凌多美汇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广汉市泰鑫食品厂生产的俺有故事牌真心棒(调味面制品),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方便食品的产品明示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25g/100g。尤其是坚果与籽类食品本身含有较高含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受温度过高、阳光直射、与空气长时间直接接触等环境因素影响更容易被氧化,因此,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还有3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宝鸡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重庆好媳妇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好正点好媳妇+图形商标)牌手撕面筋-麻辣味,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川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群乐+图形商标)牌纯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铜川佳佳优选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三友调味有限公司生产的杨三友牌芝麻油,1批次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在食品生产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防腐剂,对霉菌和酵母菌的抑菌能力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环节超范围使用,以达到延长保质期的目的。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能迅速而完全地被人体组织所吸收,进入人体后即分散于血浆和许多的器官中,有抑制体内多种氧化酶的作用,长期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造成一定危害。

  乙基麦芽酚属于食品添加剂,是一种有芬芳香气的白色晶状粉末。因为乙基麦芽酚能使食品中原有香味得到调和、改良和提升,所以经常被作为香味改良剂。同时乙基麦芽酚还具有去除原料的杂味,保持长久的清香的功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植物油脂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即乙基麦芽酚为不得使用。食用植物油中检出乙基麦芽酚,可能是生产厂家超范围使用导致。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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