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2月7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检出蜂产品、蔬菜制品2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使用违禁兽药、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
其中,陕西华盛兴勇商贸有限公司勉县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城固县汉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汉农+图形)牌土蜂蜜,1批次诺氟沙星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
诺氟沙星是一种广谱类杀菌剂。《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蜂蜜中不得检出。蜂蜜中检出诺氟沙星的原因,可能是诺氟沙星作为蜂药被用于蜜蜂养殖。摄入诺氟沙星会使人体产生不良反应,有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的骨骼生长,延缓发育甚至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
此外,还有西安民乐好又多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眉山市川妹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帅牌山椒罗汉笋(酱腌菜),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以及焦亚硫酸钾、亚硫酸钠等添加剂)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均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蔬菜制品中酱腌菜二氧化硫最大残留量为0.1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可能是企业在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亚硫酸盐等漂白剂,以达到漂白和防腐的目的所导致。摄入少量二氧化硫,可在人体内经酶转化后由尿液排出体外,一般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但如果长期过量摄入二氧化硫,可能会对健康不利。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