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通过网络购物系统、任何线上购物途径或电子通讯形式,直接将酒类饮品出售给消费者;
2、在实体商店、餐馆或其他场所以电子支付方式购买酒类饮品时,不执行本公告。
3、该公告于2020年12月7日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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