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月7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甘市监通告〔2021〕第2期总第61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节前对消费量大的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主要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速冻食品、酒类、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1类食品共299批次样品,抽检发现2批次样品不合格。
抽检信息显示,1批次饮料检出质量指标不达标,为标称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宁河源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9-25),电导率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电导率(conductivity)是用来描述物质中电荷流动难易程度的参数。国家标准GB17323-1998中规定纯净水电导率≤10μs/cm,电导率不太高,只要不含有害成分,其它各种成分含量适当,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如果水的电导率太高,说明水受到了明显量甚至是大量的电解质的污染,这种水再喝肯定不利于健康,长时间喝这种电导率高的水首先会造成电解质紊乱,然后会对身体产生一系列不良的作用。
此外,还有1批次酒类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为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销售的、标称甘肃·和政县宁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寧河春原粮窖藏白酒(生产日期:2016-8-23),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允许其使用于部分食品,但不允许用于白酒产品中。白酒中检出甜蜜素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改善白酒的口感违规添加,也可能是外购的原酒或调味酒带入,还有可能是企业在生产配制酒过程中造成交叉污染。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临夏州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抽样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新庄乡槐庄村循环经济园区 |
和政县宁河源商贸有限公司 |
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新庄乡槐庄村循环经济园区 |
宁河源饮用纯净水 |
555ml/瓶 |
金宁河源 |
2020/9/25 |
电导率||15μS/cm||10μS/cm |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2 |
甘肃•和政县宁河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甘肃省和政县城关镇张家庄村 |
和政县宁河春纯粮酒专卖店 |
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三合镇周刘家村鸿瑞佳苑 |
寧河春原粮窖藏白酒 |
500ml/瓶 |
柳梅 |
2016/8/23 |
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0001g/kg||不得使用 |
甘肃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来源: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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