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2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17期通告,检出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等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安庆市迎江区世明鲜肉店销售的猪前腿肉,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地塞米松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宣城市黄氏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家禽和其他动物的肌肉最大残留限量值均为100μg/kg。
磺胺类药物是一种人工合成的抗菌谱较广、性质稳定、使用简便的抗菌药,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阴性菌都有较强抑制作用,广泛用于防治鸡球虫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
地塞米松属糖皮质激素类药,具有抗炎、抗过敏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地塞米松在牛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
腐霉利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标称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十月韵育I特膳复合营养包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经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发现,其中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参与构成很多酶类,可以保护细胞和组织,维持其正常功能。常见保健品中硒的含量值会在企业标准中功效成分一栏注明,在标识范围内即为合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孕妇及乳母营养补充食品》中规定营养补充食品中硒含量为20-55μg(以每日计)。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阜阳、宣城、安庆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 |
/ |
安庆市迎江区世明鲜肉店 |
安庆市龙狮桥千万加菜市场183号 |
猪前腿肉 |
散称 |
/ |
2020-08-09 |
1.恩诺沙星║1230.3μg/kg║≤100μg/kg 2.磺胺类(总量)║475.4μg/kg║≤100μg/kg 3.地塞米松║2.91μg/kg║≤1.0μ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十七期 |
2021.05.12 |
安徽/省抽 |
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
2 |
/ |
/ |
宣城市黄氏蔬菜批发部 |
宣城市区宣狸路宣城市农副产品批发市场B15—1幢1号 |
韭菜 |
/ |
/ |
2020-11-10 |
腐霉利║0.32mg/kg║≤0.2mg/kg |
食用农产品 |
第十七期 |
2021.05.12 |
安徽/省抽 |
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3 |
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工业园东区筛网产业园内工业路1号 |
安徽育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城关工业园东区筛网产业园内工三路1号 |
十月韵育I特膳复合营养包 孕妇营养补充食品 |
240g(4g×60袋)/盒 |
十月韵育I |
2020-07-12 |
硒║11.3μg/每日║20-55μg/每日 |
特殊膳食食品 |
第十七期 |
2021.05.12 |
安徽/省抽 |
初检机构: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该结果为复检结果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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