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5年3月27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剂》(GB 14930.2-2025)正式发布,并于9月16日实施。2025版标准主要针对2012版标准中部分限制性要求难以适应当前行业发展需要,以及行业存在的、超出果蔬范围的其他食品用消毒剂使用需求等问题,进行了相应修订。接下来,食品伙伴网将从三个方面为大家介绍2025版标准的核心变化。
一、范围重写、术语升级:
“什么是消毒剂”一次说清
1. 适用范围大幅简化:只要产品具备“消毒效果”,无论是否含洗涤成分,一律纳入本标准管理。
2. 定义同步《食品安全法》:食品用消毒剂是指“用于杀灭食品表面以及餐具、饮具、食品工具、设备、包装材料、容器等与食品直接接触表面的微生物,使其达到消毒要求的制剂”,并明确分为“食品表面消毒剂”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表面消毒剂”两类。
3. 红线提示:果蔬切开、去皮后暴露的内部组织不再视为“食品表面”,禁止使用消毒剂;与食品直接接触的设备、包材、容器等表面均可合规使用。
二、生产企业关注清单:
原料、标签一次配齐
1. 原料“白名单”直接嵌入标准:附录B明确列出59种有效成分、24种辅助成分,同时规定有效成分的含结晶水物质也允许用作食品用消毒剂的有效成分,辅助成分的含结晶水物质,酸类、醇类或酚类物质的钠盐、钾盐、钙盐和铵盐都可以用作食品用消毒剂的辅助成分。白名单的嵌入使生产企业无需再检索2009版名单。
2. 标签与说明书强制符合GB 38598:GB 38598-2020《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通用要求》对于消毒剂的标签、说明书等有统一规定。为保证消毒剂产品标签管理要求的一致性,2025版标准明确要求食品用消毒剂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应符合GB 38598的规定。使用范围、使用浓度和作用时间等必须与产品备案标签、说明书完全一致,禁止随意扩大使用场景。
三、使用端“安全红线”:
怎么消、消到何种程度
1. 消毒对象明确:针对此前消毒剂使用对象表述不清晰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消毒剂用于食品时,仅限于生食水果、蔬菜的表面消毒,附录A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 禽屠宰专用消毒:附录A仅允许次氯酸钠消毒剂和含过氧乙酸、过氧化氢、乙酸、羟基乙叉二膦酸的过氧乙酸消毒剂可用于禽屠宰环节的胴体的体表和体腔消毒,且“禽胴体一旦经过分割等加工,则不能使用消毒剂”。
3. 残留控制三原则:在推荐使用条件下,食品用消毒剂迁移或残留到食品中的水平不应危害人体健康,不应造成食品成分、结构或色香味等性质的改变,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操作口诀: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少用,在达到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去除消毒剂。
一句话总结:2025版标准把食品用消毒剂“哪些能用、用什么做、怎么用”一次性打包,让企业操作有据、监管有章可循,公众饮食更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