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据广西食药监局消息,广西食药监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7类食品38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公告显示,不合格产品为1批次漓江米酒不合格,不合格原因为检出三氯蔗糖。这批次产品为南宁市曾华之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桂林市漓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氯蔗糖检出值为0.0107g/kg。
据悉,三氯蔗糖为具有增加产品甜味作用的食品添加剂,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允许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有1批次酒类制品存在超范围使用甜味剂(三氯蔗糖)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广西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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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7期总第9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