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解读 >> 安全事件解读 >> 答复|关于河北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

答复|关于河北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陈亮委员提出的“关于河北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393号提案的答复
  陈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河北省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我国原有地理标志保护体系分为三个部分:地理标志专门保护(原质监部门负责)、商标保护(原工商部门负责)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农业农村部门负责)。2018年机构改革后,专门保护与商标保护统一由知识产权部门负责。根据中央编办要求,2022年3月起,农业农村部停止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工作。至此,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实行由知识产权部门统一管理的体制。截至目前,我省共有地理标志产品77件,地理标志商标317件,农产品地理标志57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638家。“晋州鸭梨”“沙城葡萄酒”“肃宁裘皮”“涉县柴胡”“泊头鸭梨”“张北马铃薯”等6件产品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清单;“涞水麻核桃”“晋州鸭梨”“唐山骨质瓷”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大厂肥牛”“深州蜜桃”“宽城板栗”“崇礼蚕豆”“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等6件产品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二、近年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挖掘培育,加强地理标志保护。202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地理标志资源普查”,针对产品的历史渊源、产品质量特色、产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地理标志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河北地理标志统筹规划、科学布局。
 
  (二)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河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我局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优化审核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横向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企业提交材料,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受到企业好评。截至2023年底,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638家。
 
  (三)加强示范区创建,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目前,我省共有“涞水麻核桃”“晋州鸭梨”“唐山骨质瓷”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创建以来,促进了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加快了地理标志产业链延伸,带动了运输、包装、深加工、农资、存储、服务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了与旅游、文化、互联网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
 
  (四)加强转化运用,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2019~2022年,农业农村部连续4年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我省共遴选“平泉香菇”“唐山河鲀”等14个地理标志农产品实施保护工程;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持续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紧紧围绕用好一件地标,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积极打造区域品牌,2021年以来,全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项目244个,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五)实施政策扶持,激发地理标志发展活力。省农业农村厅从省级农安经费中安排奖补资金,每个新登记地标奖补10万元~15万元。我局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给予20万元的资助奖励;对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绩效突出的,择优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地理标志申报和运用,扶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激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动力。
 
  (六)强化展示宣传,提高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一是加强地理标志品牌推广。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拍摄了“源味河北”农产品地理标志系列短视频,在人民网、长城网等媒体上广泛宣传推介“漫河西瓜”“唐山河鲀”等特色产品;“张北马铃薯”“西下营板栗”在CCTV4纪录片《源味中国》中播出。我局在人民网河北专版开设“河北地标 时代品质”专栏,推介我省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二是组织生产企业参加全国各类展览展会,推动河北地标产品“走出去”。省农业农村厅组织我省地理标志农产品连续参加第十七届至第二十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遴选我省71个地标农产品入驻“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展示体验馆”。2023年我局先后组织90家品牌企业参加5次大型展览展示活动。有效提升我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加强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活动,加强地理标志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推介河北地标产品,组织各领域专家开展地理标志相关领域业务培训,提升地理标志转化运用主动性和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用标积极性,培树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深入挖掘,加强地标培育。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培育力度,深入挖掘我省品质优异、具有培育潜力和较高经济价值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特别是针对具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培育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竞争新优势。
 
  (二)标准引领,提升产品质量。鼓励引导地方政府,围绕地理标志产品全产业链条加强标准化研究,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相关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促进科技成果标准化产业化,不断健全服务地理标志产品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升地理标志特色产品品质。
 
  (三)促进转化,推动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形成“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推动融合发展。
 
  (四)加强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抽检,严格把控地标产品质量关,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规范管理,维护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特色质量和声誉。二是深入推进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唐山骨质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带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三是严厉查处地理标志侵权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五)注重宣传,提升品牌形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系统宣传我省优秀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全社会认知度和关注度。二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展览展示,加强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提高我省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三是针对不同受众,有针对性开展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地标产品生产企业守法意识和服务支撑机构的服务能力。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30日
 
关键词: 农产品 管理 监督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