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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化建设 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07  来源: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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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张爱民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化建设 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360号提案的答复
 
  张爱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化建设 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地理标志作为一种将产品特色质量、声誉同特定区域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相关联的重要知识产权,是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力支撑,也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源。我省作为传统农业大省,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以及幅员辽阔、多样性的地理和气候环境,造就了独具特色、丰富的地理标志产品。正如您提案中所言,如何进一步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品牌作用,成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我局“十四五”时期一项重要工作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运用、推广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推进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加大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作力度,积极打造地理标志区域品牌,推进地理标志兴农、商标品牌富农,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底,全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累计达到388件,比2020年底增长32.42%;“涞水麻核桃”“晋州鸭梨”“唐山骨质瓷”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晋州鸭梨”“沙城葡萄酒”“肃宁裘皮”“涉县柴胡”“泊头鸭梨”“张北马铃薯”等6件地理标志入选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清单产品;“大厂肥牛”“深州蜜桃”“宽城板栗”“崇礼蚕豆”“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6件地理标志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2021年以来,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项目244个,培树了一批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典型示范,引导推动全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提升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持续挖掘培育,加强地理标志保护。2023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地理标志资源普查”,针对产品的历史渊源、产品质量特色、产地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建立地理标志基础数据库,加强对河北地理标志品牌挖掘和培育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加大力度、梯次培育,支持特色产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加大地域特色农产品保护和开发力度,聚力打造区域品牌和产业标杆,促进了全省地理标志快速发展,地理标志总量比“十三五”末增长32.42%。
 
  (二)优化政务服务,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河北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我局积极回应企业需求,优化审核体系,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市场监管各业务领域横向信息资源共享,减少企业提交材料,加强行政指导,提升审核质量和效率,受到企业好评。截至2023年底,全省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638家,其中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用标企业435家,大幅提升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覆盖率。
 
  (三)加强示范区创建,提升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是在特定地理区域内,通过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宣传和推广,提高地理标志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品牌建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目前,我省共有“涞水麻核桃”“晋州鸭梨”“唐山骨质瓷”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示范区创建以来,示范区地理标志产业获得快速发展。如“晋州鸭梨”通过示范区创建,促进了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加快了地理标志产业链延伸,带动了运输、包装、深加工、农资、存储、服务等产业快速发展,实现了与旅游、文化、互联网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晋州鸭梨”梨果种植面积达到21万亩,地理标志产品年产量25万吨,年产值4亿多元,年出口量5万吨。高标准完成8个标准化示范果园建设;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单位达到23家;新增加出口企业6家,“晋州鸭梨”年出口国际高端市场3万吨,占鸭梨高端市场出口量的35%;“晋州鸭梨”国内外市场占有率年增幅达到10%以上。
 
  (四)加强转化运用,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全省持续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紧紧围绕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商标,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扶持一批优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加强转化运用,积极打造区域品牌,推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效益更加突显,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相关产业链进一步健全,市场竞争力明显提升,地方特色产业持续发展,带农惠农作用逐步增强。2021年以来,全省培育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项目244个,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3年,遴选出“精耕细作地理标志品牌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15个河北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优秀案例,进行全系统推广,深入推动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实施,影响带动全省地理标志市场主体进一步发挥知识产权制度优势,加快推进地理标志特色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五)实施政策扶持,激发地理标志发展活力。对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商标给予20万元的资助奖励;对实施地理标志商标品牌运用促进工程项目绩效突出的,择优给予一定补助,积极引导、鼓励和支持地理标志申报和运用,扶持地理标志产业发展,激发地方特色产业发展动力。
 
  (六)加强指导服务,推进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2021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商标品牌指导站建设实施方案》,发挥商标品牌指导站在地理标志商标保护、运用、管理、推广领域的专业指导,为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提供“一站式服务”。截至2023年底,全省建设商标品牌指导站429家,聚焦重点产业和市场主体,积极培育知名市场主体和经济增长新动能,推进商标品牌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全省地理标志数量发展、产业兴旺、品牌价值提升。
 
  (七)强化展示宣传,提高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一是加强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展览展示,2023年先后组织90家品牌企业参加5次大型展览展示活动。其中,积极组织26家京津冀地理标志企业参加“2023京津冀产销对接大会”,成功承办2023年中国国际地理标志品牌合作大会,组织京津冀39件地标产品集体亮相,国家知识产权局《地方专刊》发布京津冀地标展会专题报道,充分展示京津冀地理标志交流合作成果;组织企业参加“2023中国知识产权年会”“杨凌农高会”“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展会,推动河北产品“走出去”,有效提升我省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充分利用“中国品牌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要活动,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推介河北地标产品,组织各领域专家开展地理标志相关领域业务培训,提升地理标志转化运用主动性和地理标志生产企业用标积极性,培树地理标志品牌发展意识。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地理标志是涉及“三农”的重要知识产权,是富民强省、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形势,展现新作为,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管理、保护、运用工作,推进地理标志品牌化建设,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作。各级要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品牌建设,把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制定产业规划,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扶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及部门、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电商平台、新闻媒体等作用,共同打造地理标志品牌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农村特色产业兴旺,农民富足。
 
  (二)创新驱动,加强联系指导。印发《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冀市监办〔2024〕59号),建立常态化沟通联络机制,加强地理标志重点联系指导,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广泛座谈交流等形式,梳理形成企业需求事项清单,落实“一企一策”帮扶制度,实行企业包联机制,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和专业特长,积极为包联企业排忧解难,推动各项知识产权惠企利企政策落地落实。
 
  (三)深挖细掘,加强品牌培育。加大地理标志(商标)品牌培育力度,深入挖掘品质优异、具有培育潜力和较高经济价值的地理标志产品(商标),特别是针对当地有独特品质的初级农产品、加工食品、道地药材、传统手工艺品等,加大培育力度,培育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竞争新优势。
 
  (四)深化改革,推进标志使用。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深入推进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提升管理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同时,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增强用标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稳步提高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
 
  (五)标准引领,提高产品质量。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地理标志保护、运用、管理、服务的地理标志标准体系,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政府在地理标志标准实施中的作用,加强地理标志产地质量管控,构建政府监管、行业管理、生产者自律的质量保证体系、技术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地理标志特色产品品质,发挥地理标志品牌效应,提高地理标志产品市场美誉度和竞争力。
 
  (六)利益联结,推进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和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组织的引领作用,引导、鼓励和支持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地理标志产业化联合体建设,形成“地理标志+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强惠益共享,延伸产业链条,增加产品附加值,推动融合发展。
 
  (七)加强保护,优化创新环境。加强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地理标志的保护监管,实施“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落实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发挥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作用,健全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加快推进“晋州鸭梨”“涞水麻核桃”“唐山骨质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产品质量和特色,积极打造地理标志保护示范标杆;加强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参与地理标志互认互保国际合作,助推我省地理标志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
 
  (八)强化宣传,提升品牌形象。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通过在传统媒体、新媒体、自媒体开设专栏、拍摄纪录片,微视频等,系统宣传优秀地理标志产品,提高全社会的认知度和关注度。二是加大广告宣传,提升品牌形象。加强广告策划、设计,塑造地理标志特色形象,提升产品美誉度和认同度。三是参加展览展示,提升品牌影响力。组织地理标志使用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参加大型展览展示,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展示推广,提高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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