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家便利店被曝卖超期烤肠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8月22日网友林先生在上海“全家便利店”大连路三店和彰武路三店购买烤肠,均存在超期问题。“上海全家便利店被曝卖超期烤肠”登上微博热搜。8月24日,全家回复称,经核查,大连路三店、彰武路三店存在违反公司关于烧烤类商品4小时报废规定的行为。公司方面十分重视,已于第一时间责令两间门店检讨并即刻整改,并在全国范围加强贩售期限管控要求的宣导与落实。
使用无生产日期标识的食品添加剂 宿州一学校被罚2万元
近日,宿州市某中学食堂因使用无生产日期标识的食品添加剂,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该校食堂使用无生产日期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构成了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决定,对该中学处以没收无生产日期标识的“红新”牌食用碱2袋(1袋×200g)和“方大”牌甜蜜素1袋(1袋×1000g)、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处罚。
网购枣夹核桃发现活虫
今日,#网购枣夹核桃发现活虫#登上微博热搜。起因是有消费者反映在网上购买了一箱枣夹核桃,拆开食用时,发现里面有一条活虫,还有的发生霉变。消费者第一时间找到商家,而商家回复称吃到虫是正常情况。
赠品调味包过期,法院:该赔
买来的海鲜大礼包里附赠的调味包是过期的,联想到大礼包里另有变质的海鲜,买家怀疑整个大礼包都是过期产品,要求卖家退款并承担价款十倍的赔偿金。日前,慈溪法院浒山法庭审结了这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是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涉案“参鲍调味汁”是被告水产公司出售的海鲜大礼包中海参的附赠产品,在原告林女士领取时已明显过期三个多月,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水产公司赔偿原告林女士1000元。
烧烤外卖按串收打包费
近日,有媒体报道,外卖平台上烧烤按串收打包费并非个例,打包费已经成为一些外卖平台商家赚钱的套路。有商家表示,收包装费,是因为现在平台抽成高,加上各个商家之间低价竞争,也是迫不得已。
嘉吉将收购亚洲领先巧克力供应商Aalst
据嘉吉消息,公司已签署一份协议,收购Aalst Chocolate Pte. Ltd.,后者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巧克力制造商。此次收购须获得监管批准并满足成交所需条件。收购成功后,嘉吉在亚太地区的业务范围将显著扩大,巧克力也将添加到其已在整个地区销售的现有可可产品组合中。
维他奶授出购股权
维他奶发布公告,计划向公司执行董事及若干雇员(承授人)提出授出290.2万份购股权。授出的购股权的行使价为每股19.5港元,购股权的有效期为10年。据悉,就上述所授出的购股权中,81.4万份购股权乃授出予该公司执行董事兼集团行政总裁陆博涛。
欧盟通报我国出口水杯和午餐盒不合格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2021年8月24日,欧盟通报我国出口水杯和午餐盒不合格。食品伙伴网提醒各出口企业,要严格按照进口国要求进行产品出口,不使用欧盟未授权的物质,保证食品及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规避出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