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6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第2期(总第347期)通告,检出餐饮食品、罐头、食用农产品、饮料4大类食品11批次样品不合格,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污染超标等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城阳区赵以光水果经营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菏泽怡和购物有限公司定陶区东城店销售的豇豆,啶虫脒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唐县维林四季蔬菜批发配送中心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沂九州东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连锁超市独树头佳园店销售的翅中,经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崂山区爱家福超市北村店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噻虫嗪在根茎类蔬菜(芜菁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豇豆和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噻虫嗪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内吸作用,对蚜虫、蛴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嗪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3mg/kg。豇豆中噻虫嗪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啶虫脒是一种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对蓟马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啶虫脒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啶虫脒在荚可食类豆类蔬菜(菜豆、食荚豌豆除外)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4mg/kg。豇豆中啶虫脒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磺胺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抑菌药,其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便于贮存、吸收迅速等优点,用于动物疫病治疗。长期大量食用磺胺类(总量)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不利健康,可引起过敏反应和耐药性菌株的产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所有食品动物(产蛋期禁用)肌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g/kg。鸡肉中磺胺类(总量)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而违规加大用药量,也可能是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产品中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郓城县乐家勋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李集店销售的标称为临沂奇伟罐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水草莓罐头,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历下昊天海鲜城自制的生食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苋菜红又名蓝光酸性红,偶氮类化合物,是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食品生产中应用广泛。如果长期摄入苋菜红超标的食品,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罐头中不允许使用苋菜红。罐头中检出苋菜红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提高市场价值而超范围使用。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制水产品(仅限海蜇)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为500mg/kg。生食动物性水产品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商家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昌邑市都昌街道真福超市销售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销售的爬虾(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一种蓄积性的重金属元素,可通过食物链进入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肾脏和肝脏造成损害,还会影响免疫系统,甚至可能对儿童高级神经活动有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镉(以Cd计)在新鲜蔬菜(叶菜蔬菜、豆类蔬菜、块根和块茎蔬菜、茎类蔬菜、黄花菜除外)中的限量值为0.05mg/kg;鲜、冻水产动物(甲壳类)中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韭菜和海水虾中镉(以Cd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物超标问题,分别为山东华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高钙豆奶粉(固体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济南市钢城区新金开副食超市销售的标称为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泉水,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食品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养殖)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购进或检疫)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单位||标准值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高钙豆奶粉(固体饮料) |
山东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
沂水县长安北路668号 |
山东华美食品有限公司 |
沂水县长安北路668号 |
560克/袋 |
祥和华美+图案 |
2021/10/8 |
菌落总数||1.6×10⁵,9.5×10⁴,1.3×10⁵,1.1×10⁵,1.1×10⁵||CFU/g||n=5,c=2,m=10⁴,M=5×10⁴ |
临沂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
2 |
韭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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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市都昌街道真福超市 |
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都昌街道办事处利民街67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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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9 |
镉(以Cd计)||0.072||mg/kg||≤0.05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3 |
翅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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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九州东诚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连锁超市独树头佳园店 |
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凤仪街独树头佳园社区广场北 |
1kg/袋 |
美比特 |
2021/8/13 |
初检结果:磺胺类(总量)||445.6||μg/kg||≤100
复检结果:磺胺类(总量)||436||μg/kg||≤100 |
初检机构: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复检不合格 |
4 |
生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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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维林四季蔬菜批发配送中心 |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鱼邱湖街道办事处国棉三院50米路东 |
散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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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4 |
噻虫胺||0.50||mg/kg||≤0.2 |
国检(青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5 |
豇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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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爱家福超市北村店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合肥路857号-1号11#楼27#、28号#网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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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0 |
噻虫胺||0.070||mg/kg||≤0.01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6 |
爬虾(虾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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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润泰事业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伸街道南大街16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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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5 |
镉(以Cd计)||1.2||mg/kg||≤0.5 |
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7 |
糖水草莓罐头 |
临沂奇伟罐头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地方镇工业园6号 |
郓城县乐家勋超市连锁有限公司李集店 |
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李集乡李集村 |
720克/瓶 |
奇偉食品+图形商标 |
2021/9/12 |
苋菜红||0.00160||g/kg||不得使用 |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青岛)有限公司 |
8 |
香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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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阳区赵以光水果经营部 |
城阳区批发市场果品市05号摊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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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2 |
吡虫啉||0.118||mg/kg||≤0.05 |
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
9 |
饮用天然泉水 |
山东沂源鲁山山泉水厂 |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驻地 |
济南市钢城区新金开副食超市 |
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汶源街道黄庄一村镇政府对面 |
550mL/瓶 |
魯山山泉 |
2021/7/16 |
初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08||mg/L||≤0.005
复检结果:亚硝酸盐(以NO₂⁻计)||0.0110||mg/L||≤0.005 |
初检机构: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复检机构:青岛市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复检不合格 |
10 |
豇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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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怡和购物有限公司定陶区东城店 |
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滨河街道人民医院西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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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4 |
啶虫脒||3.65||mg/kg||≤0.4;噻虫嗪||0.31||mg/kg||≤0.3 |
中维安全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
11 |
自制生食海蜇头 |
济南历下昊天海鲜城 |
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1号 |
济南历下昊天海鲜城 |
济南市历下区窑头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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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17 |
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1.25×10³||mg/kg||≤500 |
青岛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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