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专业解读 >> 安全事件解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第38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 第38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1-07  来源:农业农村部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GB 31613.1-2021)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经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审查通过,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GB 31613.1-2021)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自2022年2月1日起实施。标准编号和名称见附件,标准文本可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www.aqsc.org)查阅下载。
 
  附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牛可食性组织中氨丙啉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和高效液相色谱法》(GB 31613.1-2021)等3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目录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推荐产品&服务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