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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食品注意!这4批次问题食品被通报 涉京东天猫等4家销售平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5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水产制品等3类食品2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京东天猫等4家销售平台。
   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近期,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水产制品等3类食品2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涉京东天猫等4家销售平台。
 
  通报显示,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检出酸值(价)不合格,来自京东、天猫、苏宁易购各1批次。
 
  其中,天猫陇上农庄旗舰店在天猫(网站)销售的标称甘肃陇上农庄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菜籽油和苏宁易购中华特色馆·旌德馆在苏宁易购(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省旌德县辉煌粮油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宣城市峰润油脂有限公司生产、安徽同乐兄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销的菜籽油分别检出酸值1.5mg/g、1.9mg/g,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6.5倍、8.5倍。《菜籽油》(GB/T 1536-2004)中规定,压榨成品菜籽油、浸出成品菜籽油的酸值(KOH)限值分别为≤0.20mg/g(一级)、≤0.30mg/g(二级)、≤1.0mg/g(三级)、≤3.0mg/g(四级)
 
  此外,京东徽名山有机农业在京东商城(网站)销售的标称安徽徽名山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猪油检出酸价(KOH)2.2mg/g,比国家标准规定高出1.2倍。《食用猪油》(GB/T 8937-2006)中规定,食用猪油的酸价(KOH)限值分别为≤1.0mg/g(一级)、≤1.3mg/g(二级)。
 
  酸值(价)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等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辨别出油脂酸败特有的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造成酸值(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食品生产者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油脂加工工艺不达标;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环境温度较高时,易导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败。
 
  还有1批次不合格食品来自淘宝。为淘宝嗨嗨匹匹岳云鹏星店在淘宝网(网站)销售的标称嗨嗨皮皮(北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开封雏鹰肉类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嚼劲黑猪肉条(五香味),检出菌落总数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2726-2016)中规定,一个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样品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可能是个别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通报相关省份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安徽、河南、甘肃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北京、安徽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要求北京、江苏、浙江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报道:市场监管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8年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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