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在本周(4.22-4.28),日本、荷兰等国家和地区分别发布针对食品的政策和通报。以下从国外进口政策措施、违规通报两方面进行说明。
一、国外进口政策措施
近日,多家荷兰媒体爆出消息,称荷兰也有注水肉,还吃了很久,暂时还没有监管机构加以严格检查。荷兰食品和消费品安全监督局(NVWA)出最新规定:从今年7月10日起,荷兰鱼类和肉类生产商如果在鱼类和肉类产品中添加了水分,生产商就必须要在包装标签上清楚标明。
2018年4月18日,据美国农业部食品安全检验局官网站消息:暂停使用输华猪肉证书电子文件交换系统(eTDE)。自2018年4月19日起,所有输华牛肉及猪肉证书将启用一套预报系统。
2018年4月19日,日本发布G/SPS/N/JPN/572通报,发布有关液体婴儿配方乳的标准的制定情况。据通报,根据日本药事和食品卫生委员会特别委员会的审议,日本制定液体婴儿配方的规格和标准,对微生物标准、加工标准等内容进行了说明。
二、出口违规通报
2018年3月份,美国FDA拒绝进口我国多批次食品,不卫生、农兽残等问题为我国产品不合格原因。
据欧盟官方网站消息,在2018年第16周通报中,欧盟RASFF通报我国食品及相关产品(不包括港澳台)有10例。
近日,澳大利亚发布2018年2月进口食品违规情况,通报我国3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红枣片、豆腐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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