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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抽检7大类496批次食品 这5批次食品检出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沐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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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5月9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7类食品共计496批次,发现5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肉制品2批次、酒类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5月9日,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涉及7类食品共计496批次,发现5批次食品不合格,包括肉制品2批次、酒类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
 
  不合格肉制品为南京美食佳肉制品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生产的臻蒸香水晶肴肉(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2018-1-7)和南京冉顺禹食品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生产的卤牛肚(生产日期:2018-1-10),2批次检出均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菌落总数测定是用来判定食品被细菌污染的程度及卫生质量,它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以便对被检样品做出适当的卫生学评价。《GB 272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中规定,熟肉制品中菌落总数应符合5次抽样均不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不超过104CFU/g。
 
  不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为江苏阿里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炒王原味香瓜子(生产日期:2017-8-15),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1.39g/100g,标准值≤0.80g/100g。
 
  过氧化值是衡量油脂氧化程度的一个参考数值。根据《GB 1930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熟制的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葵花籽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80g/100g,其他类的过氧化值应不超过0.50g/100g。
 
  此外,还有2批次不合格酒中均检出甜蜜素,为:江都区仙女镇大云山酒坊生产的白酒(46%vol)(生产日期:2017-12-21)和兴化市韩贞酒坊生产的荞麦酒(生产日期:2017-11-25)。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南京、苏州、扬州、泰州相关市局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经营、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等措施控制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相关报道: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96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18年第1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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