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906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7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38号山西路农贸市场009徐秀清销售的梭子蟹(活体),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江苏洪泽湖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宿迁市湖滨新区科毓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四、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扬州维扬路分公司销售的梭子蟹(活),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五、苏州姑苏区温珂鑫海鲜经营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六、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鹏程西路8号(鹏程农贸市场内)孟德军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向阳路农贸市场吴洪销售的长豆角,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八、连云港市海州区周五海产品批发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九、泰州兴化市海市蜃楼海鲜城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评价性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