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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通报16批次不合格食品 微生物污染超标是重灾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8-23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中共质检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核心提示:8月22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了6类食品的监督抽检,本次抽检6类食品408批次样品,不合格16批次,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4批次。
  食品伙伴网讯 8月22日,安徽省食药监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了6类食品的监督抽检,本次抽检6类食品408批次样品,不合格16批次,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饮料不合格4批次。
 
  9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成重灾区
 
  抽检信息显示,9批次食品被检出微生物污染超标,是不合格产品的重灾区,包括1批次方便食品不合格、1批次糕点、1批次水果制品检出菌落总数超标,3批次糕点检出霉菌超标,3批次饮料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
 
  菌落总数超标产品分别为:广德千万家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合肥统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淮南牛肉汤(方便食品)(红烧牛肉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12/19),枞阳县大乐购超市经销的安庆市柏兆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糖醇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5/16),芜湖市乐饮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糖椰果果味酱(蓝莓)(生产日期/批号:2018/5/1)。
 
  霉菌超标产品分别为: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金港世纪华联超市经销的宿松县京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酥(肉松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12/1),六安市金安区大润发超市百货店经销的宿松县京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酥(葡萄味)(生产日期/批号:2017/12/1),肥东县红城超市排头社区店经销的金菜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金菜地绿豆糕(生产日期/批号:2018/5/12)。
 
  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产品分别为:安徽省皖槐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康怡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7),泗县怡缘纯净水厂生产的怡缘天然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2),灵璧县灵城东升纯净水厂生产的东升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6/24)。
 
  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御江堂黄山毛峰氧乐果超标
 
  茶叶及相关制品不合格3批次,其中繁昌县嘉联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城北分店经销的御江堂黄山毛峰(生产日期/批号:2018/1/5),氧乐果超标。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 对人、畜高毒。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GB 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绿茶类茶叶中氧乐果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还有2批次亳州市药知源花茶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生产日期/批号:2018/6/1),亳州市凌兰花茶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生产日期/批号:2018/6/1),二氧化硫检出值为0.34g/kg 、0.18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范围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除上述不合格产品外,还有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3批次,饮料不合格1批次。分别为:潜山县皖山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经销的安庆市聚盛食用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菜籽香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5/22),溶剂残留量不合格;安徽省旌德县祥云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山茶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6/1),黄山市祁门县祁红特产制品厂生产的祁红山茶油(生产日期/批号:2018/1/8),过氧化值超标;合肥蓝氏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生产日期/批号:2018/5/16),三氯甲烷超标。
 
  安徽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相关报道: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通告(第3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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