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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用“金箔”装饰食品更有档次?这家餐厅收到罚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4  来源:上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核心提示:日前,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销售金箔雪花牛排的案件。
  一块小小的蛋糕,装点上几片亮闪闪的金箔,就可以身价不菲;一个普通的冰淇淋,轻轻撒上一层金箔,就成了土豪专属……日常的食材中,因为加进了金箔,不仅价格成倍上涨,而且高级感倍增。因此,金箔食品不但受到商家的欢迎,更博得高端消费人群的青睐。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以下简称金银箔粉)不是食品添加剂,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食品安全监管、严格网络交易监管、严格广告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四季青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了一起销售金箔雪花牛排的案件。
 
  案例介绍
 
  2021年8月17日,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四季青市场监管所收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反映辖区某餐饮单位使用“装饰金箔”作为非食品原料制作食品在店内销售,经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在菜单上有“999金铂雪花牛排”的菜品,单价680元,同时在制作台查见1瓶已开封、在使用中的“装饰金箔”。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25日采购1瓶净含量2克的“装饰金箔”作为原料用于制作“999金铂雪花牛排”的菜品在店内销售。
 
  法律分析
 
  金箔在我国属于非食品原料。消费者食用含金箔的菜品,可能会对身体产生不良影响。当事人使用装饰金箔作为原料制作“999金铂雪花牛排”并在店内进行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的规定,属于用非食品原料制售食品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并参照《浙江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意见(试行)》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共计罚没款150280元的处罚。
 
  消费提示
 
  近年来,用金灿灿的“金箔”装点的食品俘获了不少消费者的芳心,原因是这种食品看起来高端大气,不论是宴请还是聚会,都会显得有面子、上档次。然而不可否认,添加金箔的食品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随着《通知》的发布,金箔食品安全监管问题成为社会的重点关注,被推上风口浪尖。
 
  上城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金银箔粉既不是食品生产原料,也不是食品添加剂,除了满足各种猎奇心理、助长拜金主义以外,从营养学角度来说,金箔也没有任何营养价值,起不到保健或者治疗作用,如果摄入过多,甚至会造成金银中毒。消费者在外出就餐时,如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或其他不明物质,应不购买、不食用,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金银箔粉虽然好看,但食品安全比仪式感更为重要。新的一年,一起做个健康饮食达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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