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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3-01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种业振兴大会、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暨“三队”包联服务推进会精神,扎实做好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各市农业农村局、厅有关处、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种业振兴大会、全省农办主任农业农村局长会议暨“三队”包联服务推进会精神,扎实做好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省厅制定了《2022年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现予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2022年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视察山西重要指示重要批示精神和“四个最严”、“产出来”“管出来”要求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提质增效,大力实施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紧盯“管、产、强”,守底线、拉高线,稳品质、提标准,补短板、强支撑,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97.7%以上,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严管严治,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一)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治理行动。加强督导检查。针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和薄弱环节,明确整治要点,适时组织联合督导检查,对各地整治行动推进情况进行抽查检查,总结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强化冬奥、二十大等重大活动及重要节庆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严格禁限用药物使用监管。扎实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和暗查暗访,加强日常巡查,严打违规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坚持检打联动、露头就打,曝光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件,严惩重处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强化常规农兽药使用监管。坚持监管服务并举,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组织落实11个重点品种技术性指导意见,指导加强巡查检查,推进常规药物残留速测,压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二)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关键节点监管。围绕稳产保供,加强春季、夏季、秋冬季农资购销旺季巡查检查,开展肥料、种子、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防假劣农资入村进户。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探索开展在农药销售档案中记录施药对象及用途。强化宣传引导。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常识。强化违法行为查处。会同工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假售假和违法使用农资行为,严肃查处植物新品种保护侵权重点案件,打击互联网违法销售假劣农资行为,行刑衔接、联合惩戒,涉及违法犯罪的按规定移交司法机关,适时向社会曝光典型案件。
 
  (三)开展农产品监测抽查。强化风险监测。制定年度监测计划,按季度组织开展例行监测、专项监测,压实各级监管责任,完成1.5批次/千人抽检任务,产地、“三前”环节抽样比例达到70%以上,强化重点整治品种、设施蔬菜等监测,适当扩大风险监测范围和小农户抽样比例。强化监督抽查。针对重点节点、重点产品等组织开展监督抽查、飞行检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抽样覆盖各类生产主体。强化例行监测不合格产品的跟踪监督抽查,及时公布不合格农产品信息。查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数(非农业投入品)县均达到2个以上,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率达到100%。开展风险评估。组织开展农畜产品风险评估。加强对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金银箔粉情况的排查和巡查检查。定期开展监测结果会商分析,深挖问题成因,提升农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强化舆情监测,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推标达标,全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
 
  (四)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水平。推进标准试点。建设高粱国家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组织玉米、香菇、油菜、樱桃、葡萄、肉牛等7个国家标准化试点基地建设,积极争取新试点基地。开展省级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积极创建省级以上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适时举办现场推进活动。完善标准体系。推动省校合作研究,以需求和应用为导向,研制急需农业地方标准、关键标准50项,积极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推进有机旱作等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建设,选树一批标准化带动产业发展和质量提升的示范典型和“标准领跑者”企业。加强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加快标准实施。围绕种业、耕地、有机旱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遴选一批主推标准。加强新发布标准宣贯,组织起草单位编制明白纸、短视频、操作图等简明易懂的宣贯材料,培训推广率90%以上。探索开展农业地方标准实施评估和监督检查。
 
  (五)提升农产品认证质量。加强农产品认证。推进绿色、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新认证登记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500个。督促获证企业严格按标生产,积极创建全国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全国绿色食品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园区,培育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协同发展典型。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培育。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推动地标产品通过绿色、有机认证,遴选一批发展典型案例,助力乡村振兴。强化证后监管,加大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抽检力度,对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撤销一起。加强认证产品推介。开展地标农产品品牌推介和专题宣传培训,积极组织认证产品北上京津冀,东进长三角,南下粤港澳,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走出去,组团参展中国国际农交会、中国绿色有机食品博览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大型农业展会。
 
  (六)提升合格证开具水平。推动开证全覆盖。开展合格证制度宣传周活动,普及达标合格证知识,健全完善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试行主体信息化名录。压实种植养殖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落实自控自检要求,督促试行品种范围内的生产主体应开尽开、各批次农产品常态化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推广“合格证+追溯”模式,提升合格证开具质量。推动准出准入衔接。全面落实农产品带承诺达标合格证参加农业展会等要求,积极推动学校等重点单位采购带证农产品,推动产地直销农产品带证销售。推动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入市农产品合格证查验力度。推动全程追溯管理。开展农产品全程追溯促进行动,优化追溯信息平台管理服务,严格落实追溯“四挂钩”意见,组织对参展农产品、各类认证创建活动的主体和产品质量追溯情况进行核查检查,培育一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标杆企业。
 
  三、夯基筑基,全力加强基层体系建设
 
  (七)健全监管体系。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组织验收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县,指导推进第三批国家农安创建县和第四批省级农安创建县工作。抓好动态管理,组织一二三批国家农安县(创建县)参加部集中开展的网上答辩,组织开展已命名国家、省级农安县跟踪评价,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采取摘牌措施。深入开展国家农安县与脱贫县结对帮扶活动。遴选第四批国家农安创建县和第五批省级农安创建县。深化乡镇网格化管理。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乡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部署要求,推动各乡镇全面落实区域定格、网格定人。开展省级乡镇网格化监管试点,在11个县探索网格员管理、信息化等体制机制,指导推进市县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监管对象清单化、监管人员职责明晰化。适时召开乡镇网格化管理观摩推进会。鼓励各市、县、乡配备快速检测(尤其是常规农药残留速测)、执法记录等监管执法装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监管工作数字化,推进“阳光农安”新模式。推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机构星级创建,提升监管服务能力。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培训大纲,多层次、多形式开展质量监管能力提升培训,加大GB2763等标准宣贯。推动市县开展基层监管员、协管员“菜单式”培训,加强企业内控员、社会监督员培训,强化日常指导。
 
  (八)健全检验检测体系。严格获证机构监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能力验证活动,开展检验机构监督(飞行)检查。认真落实农产品质检体系调查统计制度。强化筹建机构指导。推动检验机构尚未通过“双认证”的市、县,加快筹建步伐,尽快通过考核。督促国家农安县加大检验机构建设力度,尽早通过资质考核,鼓励省级农安县检验机构年底前通过资质考核。鼓励生产企业加强检验室建设,开展自查自检,提升质量控制能力。重视检测人员培养。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技术培训、实训,着力提高抽样和上机操作能力。举办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活动。

  四、保障措施
 
  (九)压实监管责任。强化任务落实。全面落实“五化”要求,综合运用通报、现场、案例、督导“四个推动”,逐月通报督导定量监测等重点任务,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考核交帐。全面贯彻中办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山西省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优化市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质量工作、“双打”工作、“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等考核中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指标,严格开展考核,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管理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坚持“管行业就要管安全”,修订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意见》,构建责权统一、产管结合、协调顺畅的监管格局。
 
  (十)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顶层设计,制定《山西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规划》,出台《山西省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修订情况,适时启动《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修订工作。推进农安信用,探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监测和动态评价,按信用等级开展分级分类监管,督促生产经营主体立信、守信。推进队伍作风建设,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业绩、解决问题是政绩”的理念,打造“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抗压、特别能战斗、特别有作为”的监管干部队伍,较真碰硬,严抓实打,以优良作风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持续向好。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科普宣传,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绿色食品宣传月等系列宣传活动,编印宣传资料,广泛播放《阳光农安 共建共享》专题片,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提升公众消费信心。宣传法规政策,开展标准化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培训,发挥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提高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强化典型培育,组织推广一批可学习、可复制的农产品质量监管典型模式和经验做法,遴选推介一批“农安卫士”,激励基层农安工作人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服务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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