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山西省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延和路分公司销售的纯羊奶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延和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陕西乡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的纯羊奶,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酸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大同市华林永泰商贸有限公司延和路分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纯羊奶共购进12箱,已销售7箱,库存(未销售)5箱,因该产品属于快消食品,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该批次纯羊奶的生产企业,由该企业所在地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处置。
二、大同市贺平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压榨胡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大同市贺平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内蒙古兴和县贺氏粮油商贸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生产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的压榨胡麻油,经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检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依法处罚情况
大同市云冈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大同市贺平旺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压榨胡麻油共购进12瓶,已全部销售,无法召回。因该企业按要求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对该批次压榨胡麻油的生产企业,由该企业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核查处置。?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