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等14大类食品24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22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 15批次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项目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祁阳市筱岭宝泉水厂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娄底市娄星区雷打石山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双峰县雷打石山泉水厂生产的雷打石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娄底市娄星区麒麟山泉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湖南鲁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桃源县冰家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30° N秘泉(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标称湖南桔农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饮用天然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湖南鸿潇湘饮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鸿满添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衡阳县岣嵝乡禹林山泉水厂生产销售的禹林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临武县一中印刷厂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一中包装饮用水,余氯(游离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武县一中印刷厂纯净水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八)临武县绿之源山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绿之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汉寿县菜根香蔬菜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酸豆角,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蓝山县润之家生活超市销售的特级焦糖葵花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郴州市斯迈尔精品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长沙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高升分公司销售的鲜活梭子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汉寿县三联购物中心御龙湾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娄底市天虹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朝天椒,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衡阳、常德、益阳、郴州、永州、娄底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