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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1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罐头、水产制品、乳制品和豆制品等14大类食品97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调味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食用农产品、酒类、罐头、水产制品、乳制品和豆制品等14大类食品97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糕点和食用农产品等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宿城区汇邻优鲜生活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徐州市邳州市蛙来丰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南通市马塘熟菜钱喻琳销售的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扬州市广陵区天缘斋素食坊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南京悦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海县香满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徐州市铜山区世纪佰联百货超市销售的长豆角(豇豆),倍硫磷和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徐州美瑞农产品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泰州市兴化市朱小凤牛肉汤馆销售的泡嫩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扬州市开发区浓味老鸭粉丝馆使用的粉丝,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宿迁市宿豫区陆集王超甫超市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高唐县妙多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玉米蛋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沭阳县沭城七号码头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皮皮虾,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泰州市泰兴市小余淮南牛肉汤店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盐城市东台市川香千味大排档使用的标称圣洁消毒餐具(东台市北关综合市场19幢112-113)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淮安市淮安区海邦主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苏州润途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鲫鱼(W),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江苏北华联超市有限公司南京雨花东路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莺歌海盐场有限公司生产的亚清盐 清亚硝酸盐食用盐,碘(以I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盐城市东台市小庄菜馆使用的标称圣洁消毒餐具(东台市北关综合市场19幢112-113)生产的消毒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常州市溧阳市溧城万渝火锅店使用的碟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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