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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告(2023年第38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7-03  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餐饮具共9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15批次,不合格7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餐饮具共9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15批次,不合格7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调味品224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15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472批次,其中合格468批次,不合格4批次;餐饮食品55批次,其中合格5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21批次,其中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宏翼商店经营的线椒(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北京京沫商贸店经营的鲈鱼,恩诺沙星(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红汤之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炸小酥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北京兴顺振洲水果店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店经营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北京市长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门头沟第一分公司使用、消毒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使用、消毒的杯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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