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3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337批次、不合格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其他污染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宁波市富芝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舟山市嘉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膏蟹糊,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舟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其他污染物
平阳县笕一火锅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九安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温州、舟山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宁波、温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230719
3.食品抽检合格—20230719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