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冷冻饮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餐饮具共94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934批次,不合格8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冷冻饮品13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524批次,其中合格519批次,不合格5批次;调味品275批次,其中合格274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具13批次,其中合格11批次,不合格2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北京美廉兴旺商贸中心经营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标称北京金龙大众酿造有限公司生产,北京福客来超市经营的北京黄豆酱油(酿造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3.北京市夏超英果蔬店经营的桑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4.宏德利远市场刘飞雄经营的油麦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摊位经营的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5.首联世纪(北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腿肉,林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6.北京工匠料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杯子、餐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及餐饮具,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