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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出12批次不合格食品,有甘草杏、陕西风味凉皮、饮用纯净水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8-0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文雯
核心提示:8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5期通告,检出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12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污染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食品伙伴网讯 8月8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第25期通告,检出饮料,调味品,水果制品,糕点,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7大类12批次食品不合格,涉及污染物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分别为西安市鄠邑区民惠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香芝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朱卫峰+图形牌辣椒面,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横山区人人家超市销售的标称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华夏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甘草杏肉和1批次甘草杏,二氧化硫残留量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南环路店销售的标称安康市金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州酥油蛋糕,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安康市喜盈门商贸有限公司中心店销售的标称安康市五福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福美森+图形牌小鱼仔(烧烤味),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遇水以后形成亚硫酸。二氧化硫被氧化时可使食品的着色物质还原褪色,亚硫酸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因此既是漂白剂又是防腐剂。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内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辣椒粉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水果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量的最大限量值为0.35g/kg。造成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导致。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毒性较低,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糕点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的最大允许限量值为0.5g/kg、熟制动物性水产制品中不得使用。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违规使用该添加剂。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宝塔区凤凰白菊兰红枣门市销售的标称陕西清涧人和仙枣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人和仙牌枣沫湖,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志丹县水生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西安市鄠邑区民惠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安市大王酿造厂生产的锦兴+图形牌大王香醋(酿造食醋),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铜川关中味道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旗娃牌旗娃擀面皮(陕西风味凉皮),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加速食品的腐败变质,使其失去食用价值。《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冲调谷物制品》(GB 19640-2016)规定其他熟制方便食品类菌落总数标准值为n=5,c=2,m=104,M=105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中规定食醋菌落总数标准值为n=5,c=2,m=103,M=104CFU/mL。造成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所使用的原辅料初始菌数较高,又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如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大肠菌群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mL。桶装饮用水中大肠菌群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洋县蔚蓝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南郑县胡家营镇福旺食品加工生产的魔芋豆腐,1批次膳食纤维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魔芋制品》(DBS61/0020-2019)规定;乾县好又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昭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杂粮五香馍,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膳食纤维是健康饮食不可缺少的,可以清洁消化壁和增强消化功能,可让血液中的血糖和胆固醇控制在最理想的水平。魔芋膳食纤维是以魔芋根茎为原料加工提取而获得,相较其他膳食纤维提取物有效物质含量较高,且其在陕南地区消费量较大,是我省有名的地方特色食品。因此,《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魔芋制品》(DBS61/0020-2019)中规定,魔芋制品中膳食纤维的含量应不低于5.0g/100g。检出值不达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魔芋精粉配比相对偏低,导致产品中膳食纤维含量低于标准规定要求。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中规定糕点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允许限量值为0.25g/100g。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污染问题,为标称吴起县天地之源饮用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1批次亚硝酸盐(以NO2-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相关报道: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5期)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x
   附件3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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