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饮料、糖果制品、蛋制品、糕点和餐饮食品等7类食品15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505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及其他指标等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百舒堂医药有限公司南海桂城新基坊分店销售的标称肇庆金葵花博士医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无添加蔗糖蛋白质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鹤山市沙坪日日加饮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鹤山市云乡镇沁源丽宝山泉水厂生产的茶山(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鹤山市沙坪日日加饮料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鹤山市鹤城昆仑山泉水厂生产的昆仑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东莞市厚街霞霞桶装水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裕龙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雪之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佛山万润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州市鸿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米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中山市跃焕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优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新凤梨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中山市小榄镇胡永青包装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立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肉松沙拉三明治吐司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惠州市惠阳区淡水渔夫纸上烤鱼店使用的由惠州市洁美餐具消毒有限公司消毒的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顺德猪杂粥·炒粉·肠粉(天河店)(经营者为广州和尊棠下餐厅有限公司)在饿了么(平台)销售的黄金鸡蛋牛肉炒饭,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十)东莞市道滘豫香缘饮食店使用的圆碟(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广州市潮武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菜碟,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其他指标问题
(一)云浮市云城区云宝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宝芝林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山泉水(包装饮用水),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跃焕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东莞市辰兴旺食品厂生产的香连酥,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东莞市长安钟宪章餐饮店使用的粉碗(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深圳市野妹经典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使用的调料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1.本次抽检依据和抽检项目
2.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糕点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6.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7.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糖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关于部分抽检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