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由保定市市场监管系统和食品经营领域的5位专家组成标准审定委员会,对保定市地方标准《农村食品经营店管理规范》(送审稿)进行了审定。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食品流通处主要负责人、涞水县局分管食品安全和标准化工作的局领导、地方标准起草人员、部分县(市、区)局食品销售安全监管人员及部分食品经营店从业人员代表参加会议。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会上梳理了农村食品经营安全现状及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食品安全质量提升上所做的工作,并介绍标准编制有关情况。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志伟做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提高对地方标准的认识,要注重地方标准的质量,保证地方标准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严格标准制定程序和推广应用,充分发挥地方标准的示范引领作用。
标准审定环节,审定委员会专家在听取了标准编制说明后,对规范报审稿、地方标准编制说明等上报材料进行了逐条审查和修改,经质疑答辩,现场交流,一致通过了该标准送审稿的审定。
《农村食品经营店管理规范》的制定,填补了食品经营领域保定市地方标准的空白,对推动全市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管理、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具有指导性作用,对我市农村地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升食品销售质量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标准的推广和应用,在每个乡镇(街道)打造1-2家农村食品经营示范店,以点带面,带动全市农村食品销售质量提升,增加群众的幸福感、满意感、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