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安全抽检计划部署安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78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大类,其中合格776批次,发现不合格1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即判定为不合格食品。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省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开展核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