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消费安全,根据市场监管总局《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省市场监管局对原印发的《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将意见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htsc2019@126.com,或通过信函寄至合肥市包河区延安路13号(邮政编码:230051),反馈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请在邮件标题或信封上注明“《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或“《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特殊食品处陈姗姗,联系电话:0551-63356731。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4日
安徽省特殊食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安徽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使用管理办法-修订稿(征求意见稿).doc
征求意见反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