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等4类食品1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阜阳市颍东区火车站张丽娟水产品店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池州市贵池区银杏矿泉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池州市青阳县九华山银杏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九华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滁州市凤凰农贸市场贾元彬销售的黄鳝(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四、安徽百润源饮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