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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更新供人食用的熟食、月饼、蛋仔及芝士蛋糕的进口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2-29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核心提示:2024年2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变更供人食用的熟食(饼干、面包、糕点、蛋糕)、月饼、蛋仔及芝士蛋糕的进口条件。
   2024年2月27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变更供人食用的熟食(饼干、面包、糕点、蛋糕)、月饼、蛋仔及芝士蛋糕的进口条件。主要包括:
 
  (1)涉及范围:含有 10% 未煮熟的鸡蛋或大于等于 10% 未煮熟的乳制品的饼干、面包、糕点或蛋糕;芝士蛋糕(煮熟的和未煮熟的);其他(包括熔岩和蛋羹月饼);
 
  (2)在将货物进口到澳大利亚领土之前,需要获得农业、渔业和林业部签发的有效进口许可证;
 
  (3)货物必须清晰可辨;
 
  (4)商品必须仅供人类消费。
 
  2024年2月27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参见:https://bicon.agriculture.gov.a u/BiconWeb4.0/ViewElement/Element/WhatsChangedNotice?elementPk=218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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