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酒类,饼干,餐饮食品5大类食品195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酒类3大类5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的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周至县聚乐家购物广场店销售的标称新密市江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豫白胖+图形牌水煮花生(五香味)、水煮花生(麻辣味),各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西安融通盛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莱州双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臻壹百牌海蜇,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陕西盛宴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福建省福鼎市顶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顶福+字母图形牌顶福海蜇头,1批次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石泉县盛世华庭利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烟台恒德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维斯蜜语·香橙伏特加,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明示值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