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8大类食品612批次样品,检出其中蜂产品、餐饮食品及餐饮具和食用农产品等3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调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及时公布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哈尔滨市香坊区六六八生鲜店销售的飞蟹,其中镉(以Cd计)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牡丹江市傲矫龙生鲜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泥鳅鱼、柳根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牡丹江市宁安龙江好日子乐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尔滨地利生鲜农产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宏图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哈尔滨市道外区海港金品海鲜摊床销售的鲤鱼、三道鳞鱼(淡水鱼),其中恩诺沙星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牡丹江傲矫龙和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白菜(普通白菜),其中毒死蜱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哈尔滨市道里区骐商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西新青云蜂业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西伟多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哈尔滨哈尔信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万象汇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泽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椴树原蜜,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哈尔滨市香坊区双门洞的夏天韩式烤肉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哈尔滨市香坊区川人百味餐馆提供并使用的餐盘、餐杯,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德忆火锅店提供并使用的餐杯、餐盘,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齐齐哈尔萍姐火锅有限公司提供并使用餐盘,其中大肠菌群、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该店提供并使用的餐碗,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鹤岗市向阳区繁嘉生鲜食品商店销售的白虾,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