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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 第9期) 第27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4-02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类食品61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6类食品611批次样品,检出其中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6类食品1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和有机物污染。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库车海美商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为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农业科技园区高新农业产业园的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葵瓜子,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托克逊县小英包子馆销售的油炸菜盒子(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昌吉市袁梦干果店销售的杏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伊宁县香乡味蔬菜水果店销售的韭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策勒县鑫佑旺超市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和硕县舍舍蔬菜店销售的毛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焉耆县继豪水果批发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哈巴河县四清蔬菜水果店销售的葱,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喀什嘉与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74号(天-045)的天山区新华南路李忠华蔬菜销售店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和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标称伊犁尼合买吐拉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巴尔酷提纯红花籽油,酸值(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焉耆速购便利超市销售的、标称奇台县益香阁食品厂生产的苏子月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有机物污染问题
 
  (一)伊宁市疆小妹麻辣烫餐饮服务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圆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标称喀什绿色家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棉籽油(分装),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经营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668号万达广场4F-4019A域的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北路江边渔火餐饮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喀什市大河宴鱼馆宏福店经营使用的复用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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