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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24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06-28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9类食品8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9类食品8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7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阜阳市临泉县单桥镇阳光超市销售的生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购物广场(合肥)销售的豇豆(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合肥瑶海区万标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蚌埠市禹晨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淘宝网北京同仁养身堂连锁店(经营者为广州市增城妙兰保健品店)在淘宝网销售的、标称安徽宝栀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玉米须桑叶茶,霉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天长市陈兵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线椒,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
 
  六、合肥市瑶海区福建竹笋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宣城味食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罗汉笋,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七、淮南市寿县华联超市安丰镇加盟店销售的小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八、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郡小鲜百货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国产香蕉(精品),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九、亳州从仁堂花茶销售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标称安徽从仁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葛根山药玉米糊,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安徽本草润堂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伏湿膏,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宿州市砀山县慢云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汪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二、滁州明光市好易购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苯醚甲环唑、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十三、铜陵市义安区顺安镇京雷超市销售的芹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天猫早元茶叶旗舰店(经营者为阜阳市玖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标称安徽新养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胖大海雪梨枇杷茶,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十五、滁州天长市管玉红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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