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7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省市场监管局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西宁市城中区家乐购超市有限公司城中分公司销售的韭菜,其中毒死蜱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黄南州同仁县秦鑫蔬菜水果超市销售的豇豆,其中氧乐果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阳光瑞璟生活超市销售的辣椒粉,其中罗丹明B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西宁市城东区乐康青徽超市销售的、标称西宁酱菜厂生产的食醋,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海南州贵德县孔氏粮油批发配送部销售的、标称青海树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腌菜,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海北州刚察县寄宿制民族初级中学使用的直径14.5厘米自消毒碗,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黄南州河南县蒙藏博诺火锅店使用的盘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和餐饮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